9月10日,我们的欧洲总经理Jenny Draper将与全球B2B支付技术供应商TransferMate举办一个网络研讨会,讨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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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们看到要求是真实的,也可以在供应商是真实的,欺诈可以举行所提供的质量,数量,规格的性质,而不是签约。因此,如果我们谈论货物,替换较低价值的产品。或在服务的情况下,可能是欺诈核心的数量。也许是最困难的采购欺诈来检测将是一名预算持有人和勾结的专业服务供应商,预算持有人在真正只有15时签署了20天的咨询或劳动劳务服务。这是非常困难的探测;但是,关于真正收到的内容,显然涉及超过单一预算持有人的额外检查提供了一些保护。
正如我们在本系列的最后一部分中所描述的,虽然存在各种各样的欺诈行为,但只有相对少数的关键原则,如果正确理解和采取行动,至少会使欺诈行为变得更加困难。(不过要记住:这不是不可能的)!一些原则还可以使欺诈更有可能被发现,即使它没有从源头上切断。正如我们之前说过的,欺诈行为依赖于从组织中榨取资金,要么是不求回报,要么是回报的价值低于资金所能证明的价值。因此,基本的反欺诈原则必须围绕着控制资金流出组织,并确保资金获得充分的价值。
像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一样,最简单的建议是追随钱。最终,采购相关的欺诈是关于在未经适当的理由下从组织获取资金。我们的分析的采购方面意味着我们对案件感兴趣,虽然我们在第一部分看到的情况下,但实际上并没有涉及第三方。
最近的一个案例(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这一类型的经典案例)是,英国第二大或第三大连锁超市森宝利(sainsbury)的土豆采购负责人与一家土豆供应商的高级职员串通。买家多花了一些钱买了土豆,额外的收入进入了供应商管理的一个贿赂基金,该基金用于支付买家纯现金和昂贵酒店等类似费用。在另一个例子中,我们听说国防部的工作人员向一家受青睐的供应商告密,向他们提供机密信息,帮助他们赢得合同,以换取供应商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