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发票融资的谬误

在生活中,区分营销和现实是很重要的。说到发票融资,一个一直存在的营销神话是,无追索权发票融资将支付风险从卖方转移到出资人。

不幸的是,无追索权保理是商业贷款中最被误解的科目之一。因此,从事某种形式的发票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或保理业务的公司往往会对该产品产生错误的预期,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成本,并且没有真正理解信用风险关系。

在讨论无追索权之前,让我们先定义追索权保理。在追索权保理中,合同语言可以规定,如果任何购买的账户因任何原因在发票后120天内未付款和收款,则Factor有权将该账户退还给卖方。

从本质上讲,追索权融资是指出资人购买发票,而账户债务人不付款,或由于稀释而支付的金额低于全额(见预测稀释是发票融资解决方案的关键),资助人便可弥补赤字。他们通常在第二次分期付款时这样做。请注意,在大多数保理交易中,发票是分两期提前购买的(发票金额的70-90%),当账户债务人付款时,最终付款成本较低。

大多数保理公司(虽然不是全部)对无追索权保理的定义如下:

无追索权保理是保理业务的一种类型,在这种情况下,保理公司承担不付款的风险,如果客户不支付发票由于一个破产保理时期

无追索权保理仅为交易的预付部分.如果发票违约,您是不是要把预付款退还给保理公司

但无追索权保理被“兜售”为一种完全的风险转移。让我们看一个例子。发票于7月15日开出,7月20日在无追索权的基础上购买,并于8月25日由账户债务人支付。如果账户债务人在这段时间内破产,客户仍会收到融资机构的预付款。但在这段时间内,账户债务人破产的风险在如此短的时间跨度内是极不可能的。在未来的45到90天内预测破产是很容易的,正因为如此,风险很低。

无追索权不包括稀释,这就是为什么无追索权是营销噱头。发票融资、保理或基于资产的贷款人的风险在7月20日至8月25日期间,在那之后,贷款人有追索权,因为除了资不抵债外,还有很多原因会导致不付款。

作为供应商,公司通常为无追索权融资支付更多费用,因为这是一个因素承担更多风险.如上所示的现实是风险非常低。有新的保理形式,称之为数字发票金融或保理2.0,其中发票或发票组合是从卖方的会计系统中购买的,因此它被签发和“验证”,但不被他的客户(或买方)批准。的优点数字发票金融与传统的发票融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没有申请费或额外费用,没有长期承诺,当然,也没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混淆。

请记住,互联网上关于无追索权保理的定义往往使公司看起来对来自债务人的任何未收发票没有任何责任,并且该因素吸收了所有的支付风险。无追索权通常只适用于账户债务人到期日之前的一段时间。

和往常一样,细节决定成败!

David Gustin从事研究和咨询业万博体育下载app务,主要帮助金融机构、供应商和企业了解贸易信贷、支付和金融供应链的交叉。这篇文章是这是大卫在接口金融集团(The Interface Financial Group)做一个特殊项目时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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