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尼尔森报告在美国,Visa、万事达卡、美国运通、Discover和私人标签(商店、汽油、医疗等)信用卡的购买量合计为3.347万亿美元。2016年,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信用卡交易额达到20.6万亿美元。不用说,这两个数字都令人印象深刻。
这些支出为信用卡公司和其他增值服务提供商(如硬件提供商、收购银行、卡网络和支付处理器)产生了大量的处理费用。手续费是由商家和供应商支付的,比如,每张卡每产生100美元的交易,商家就会获得97.50美元的报酬,另外2.50美元左右由上述实体分配。
但是根据万事达卡在美国,商业卡占消费支出的1.6%,而消费卡占个人消费支出的15%。
为什么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存在差异?
在B2B和B2G交易方面,即使在增加了各种花哨的虚拟卡和鬼卡产品后,卡公司在获取消费额方面仍然没有取得太大进展。
为什么?从我的角度来看,不管是使用卡片还是虚拟卡片,对于使用卡片的用户来说都有很大的好处。这些措施的形式是延迟付款最多55天,并提供退税收入作为使用该卡的奖励。从B2B供应商的角度来看,信用卡公司可以谈论加速支付(有丰厚的交换费,见下图)或帮助提供汇款细节以更有效地结算交易,但这种价值主张较弱,特别是对于非小企业和拥有五到六位数发票的公司。

还有一个法律结构的问题。pcard只是不处理B2B纠纷和差异,公司采用的发票,除了T&E,供应商,活动等。银行面临的B2B pcard交易和更高美元发票的挑战是,用于处理纠纷的pcard模型是仿照B2C交易的。
作为消费信用卡惯例的残余,公司购置卡仍然将退款的责任直接推给供应商,这可能绕过了买方和卖方之间现有的合同。在典型的情况下,买家有长达6个月的时间对一笔交易提出争议,并将其推给供应商。这段时间太长了——特别是如果信用卡协会和银行希望供应商使用购物卡进行数百万美元范围内的大额交易。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供应商和收单行来说,承担的风险实在太大了。通过遵守购置卡退款规则,双方都丧失了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的权利,从而使这种情况进一步复杂化。
如果加权平均值高于2%,并且他们将航空公司等许多大公司考虑在内,这些公司支付的费用要低得多,您可以想象供应商必须为B2B交易支付多少费用。
正如我在我最近做了一个关于中间市场的研究尽管根据我们的调查,使用Pcard/虚拟卡是最受欢迎的技术,但我们一直听说用这种卡模式来加速支付是多么昂贵。除了只覆盖特定的消费类别外,中间市场公司还有一些杠杆来对抗相对于他们的客户的使用。
这当然是一个有趣的空间,以跟上,和贸易融资事宜看到了一些发展和需要思考的问题:
- 金融科技和信用卡合作关系是怎么回事?我们找到成功了吗?BaswarePay, VisaPayables-Bottomline, Amex BIPs, Visa - Invapay等
- 供应商是否愿意为虚拟卡支付的便利性买单?哪个类型?
- 这些产品会被用于更多的B2B市场交易吗美国运通超越信用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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