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知,至少一家著名公司无力偿债,而躲在欺诈性会计后面的几率很高。前几天,我正在阅读WSJ,并在首页上注意到,一家杰出的律师事务所通过夸大收入和其他书籍烹饪来欺骗其会计师和银行集团将近四年。
为什么这样做Dewey&Leboeuf LLP,一家3000人全球律师事务所,据称是WSJ文章中所述的书籍?Dewey&Leboeuf即将违反其银行贷款条款。您知道,这取决于营运资金。像这样的大公司可能在金融危机期间看到了收入挑战,但仍希望在没有大幅度削减开支或进行战略调整的情况下描绘一家全球法律公司。
为此,他们需要银行线来涵盖现金差距。
在106项指控中,曼哈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表示,该公司不足其银行贷款要求不足5000万美元。
SEC表示,起诉书说是为了鹅的数字并留在其债权人的良好范围内,该公司的领导人将简单的报销标记为收入,故意低估的费用,并要求客户回溯支票。SEC说,领导人还误解了数百万美元的信用卡债务,因为客户所欠的支出。
现在,您可以看到为什么贷款人被吓坏了,以提供线路,应收损失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交易融资。如果一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为什么没有一个中小型或中等知名的企业?如果一家知名的公司的会计师无法接管欺诈行为,为什么还会有人呢?
投资者经历的两种主要欺诈类型是:
- 转换
- 伪造的应收账款
捕获上述欺诈并不容易。但是,对于供应商或B2B网络,买家已经接受了发票,大大减少了欺诈发票的机会。
谢谢托尼。我刚刚写了有关反向保理程序的双重浸入问题的文章。是的,中国充满了挑战。在国内情况下,供应商网络绝对可以在这里提供帮助,因manbet万博app为您可以检查收款人是否有留置权。而且奖品的规模是如此之大,您不必从中国像中国一样具有挑战性的东西开始。
嗨,您能详细说明上一段吗?为什么如果买方接受发票,它会大大减少欺诈发票的机会?
当然,当买家收到并根据其使用的任何标准验证发票时(可能比简单的3way匹配更复杂),如果此发票与供应合同和主PO(或者也许是可能的)它是一个非PO的发票),如果您的内部组织中的某人参与其中,则唯一的欺诈方式。这肯定会发生,但不可能消除。
戴维(David)批准了买方确认/接受发票,这将合理地减轻发票本身被制造的风险(买卖双方之间的勾结和卖方之间的缺乏)。但是,即使买方接受了发票,这也不能阻止绝望/不诚实的卖家获得发票的双重融资。正是律师事务所所面临的金融困境,导致一些借款人欺诈以生存。我不确定供应商或B2B网络会减轻这种风险。在SCF/贸易付款融资方面,这仍然是一个主要问题,要求贷方在卖方国家进行大量尽职调查。如果那个国家是中国,那将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