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莱斯利·斯特罗,《出口商》杂志的前编辑和出版人。莱斯利·斯特罗(Leslie Stroh)现在参与了两家区块链初创企业,是纽约市立大学巴鲁克学院(Baruch College)韦斯曼国际商业中心(Weissm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Business)的顾问委员会成员。
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通过银行跨境付款既费时又昂贵。我从加拿大温哥华到巴塞罗那的速度比钱到那里的速度还快。事实上,我们知道如果我送出100美元,接收者得到的会少一些,你们都不知道少多少取决于有多少人拿了一块。对实时B2B跨境支付的追求就像是在寻找圣杯。
昨天我们研究了跨境B2B支付系统需要解决的五个风险因素。今天我们再来看五个例子:
安全/隐私
公开交易记录的想法触及了隐私的核心。安全是隐私的基础。黑客无非是非法闯入,这一概念作为家庭保护的法律概念由来已久。
唯一需要了解交易的人/组织是买方和卖方及其网络参与者,以及在其主权管辖范围内依法成立的监管机构(无论其定义如何)。
互操作性风险/互联互通
互操作性就像将血液从你的手臂输血到接受者的手臂。内部连接允许集合在一个地方,而分布在另一个地方。
互操作性是指把一个异物放进你的身体,以协调你运作器官的功能。那是一段很长的路。互联互通是一个更容易实现的目标。对于200个主权国家和3400种加密货币来说,新金本位的演变及其伴随问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远远超过6西格玛。
换句话说,拼凑在一起的银行遗留系统不太可能演变成一个可互操作的整体。
引发的风险
问问你自己,是什么触发了付款?你如何定义它?智能合约如何定义它?适用的法庭判例是如何定义它的?这在两个跨界司法管辖区都是可接受的。执行风险是支付触发风险的副产品。
根据定义,新的智能合约还没有法律历史。
和解的风险
对账依赖于记录的保留。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密封的银行家箱,或证据信封,具有预先确定的审计线索。法庭多年来一直在处理证据审判。区块链是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所有的证据解决方案都取决于司法的接受。
这是非常简单的一点。如果支付人(风险1.)想要支付,他们就会支付。如果他们don’t愿意支付,执行的成本可能会超过无数成功交易的利润。
技术和经验
Hawala和其他支付系统已经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人类的本性没有改变。在工作日结束时,人们会做出决定。试图消除对人的影响是狂妄的高度。
在卡内什,公元前2500年,他们把合同密封在粘土证据袋里,并把它们存放在一个密封的房间里。他们也有一个实用的争端解决裁决系统。关键的区别在于,继承者既继承资产,也继承负债。
以加密货币指数和区块链表示的风险1(支付人风险)和风险10(对账风险)被提议作为技术革命的基础,而没有纳入跨境业务交易中固有的所有其他风险的缓解。
这是坚果。
竞争企业将采用一个可互操作(而不是相互连接)的系统的想法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对爱丽丝表示歉意)。
商业是一个文化定义的社交网络,在许多层面上运作。技术专家在他们的商业模式中很少有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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